日前,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的通知》,按照“宜电则电、宜气则气、宜煤则煤”原则,辽宁冬季取暖清洁化比重将不断提高,2021年底,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%。
《通知》提出调整能源结构,积极发展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,安全高效发展核电。按照“宜电则电、宜气则气、宜煤则煤”原则,采用清洁燃煤取暖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全省取暖清洁化比重。2021年底,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%。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、停车场、住宅小区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。2021年,全省新增充电桩420台。
《通知》提出,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,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、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、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、海水淡化用电,免收需量(容量)电费。同时,严格落实差别电价、惩罚性电价,以及水泥、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,严禁对高耗能企业出台任何电价优惠政策。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。
以上内容来源于辽宁省发改委